安博体育安博体育1.生态文明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依赖于自然,没有自然就没有人生存的基础。因此人要按照自然规律,合理利用改造自然,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也是我国人民一直以来的渴望。马克思说:“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因此,人类要将自然环境当成人类发展的一部分来看待,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时刻想着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对自然环境造成威胁,正确认识人和自然的关系,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形成可持续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人、自然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推动生态文明持续健康地发展。
2.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对社会和谐发展具有现实意义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历史的必然结果,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主导方向。人类要充分认识到目前的各种发展对自然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要引起高度的重视,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要向人民群众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要让人们自觉地参与到保护环境的行动中来,保护自然环境不仅是党和政府的义务,也是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的义务。只有将自然看成人类的朋友,才能转变人们的思想,从根本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此同时,人类也要认识到,只有自然环境得到改观,人类的生活环境才能得到改善,只有将人看成自然的一部分,像对待人一样对待自然,才能对自然也实行人道主义。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对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一个国家是否具有独特的魅力,不取决于钢筋水泥,而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文化底蕴、文化魅力。自然界是孕育一切生命的摇篮,我们人类不过是它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与大自然的生命长度相比,我们人类的生命存在如白驹过隙般的短暂。正是这短暂的存在对自然的破坏却如此严重。因此,我们在经济建设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环境的承受能力,不能盲目的只是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只是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忽视环境的承受能力,最后大自然的反抗往往是人类无法阻挡的灾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奉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这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思想,也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奉行的原则,只有在此理念和原则的指导下,我们才能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
1.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的提出,说明我国已经不再只是考虑经济发展的国家,而是更多考虑经济发展可行性的国家,是一个从注重工业发展的国家变成了注重环境保护的国家。简单说,就是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一定水平,可以开始考虑环境保护的问题了。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的提出,不仅为新型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为人与自然和谐稳定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生态文明建设这一目标的提出,标志着我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上又迈出了新的一步。这一目标绝对不是无理由无条件提出的,而是根据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断的自我认识和时间的考量而深思熟虑提出来的。这一目标的提出,非常符合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但带来的环境破坏也不言而喻。因此,环境保护的问题就更加迫切地需要解决,而生态建设目标的提出符合了当前我国国情。
2.生态经济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和必由之路生态经济的主要含义是:在生态系统能够适应的区间内大力发展生产力。生态经济的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产物,是历史的必然;发展生态经济,是各个国家都在追求的目标。发展生态经济,能使自然资源得到合理整合和充分利用,发展生态经济的宗旨就是既实现经济增长,又不危害自然环境,能让人民的生活得到改善,安居乐业。21世纪是文明高度发展的时代,只有认识到自然发展与人类发展是一个统一的系统,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发展考虑的首要因素,才能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只有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才有保护环境的能力和条件,才能让人类社会安定,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和改善。只有倡导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让人类养成保护环境的品质,才能建设高度文明的生态文明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的腾飞。
3.完善法律法规,保障经济与生态良性发展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在建设生态文明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在认识到生态环境破坏对人类产生的负面影响后,国家成立了专门的生态文明建设部门,通过完善各项法律法规,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早在2008年,国务院对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就做出了详细的部署,组建了一批高素质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队伍,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通过制定《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来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的预防和处理机制,通过2006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来健全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机制。与此同时,通过环境保护部门的努力,我国还颁布了八百余项环境保护标准,建立了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使我国的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实现了由持续下降到逐步上升的历史性转折,全国森林覆盖率也得到了提高。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538个,保护区总面积约14894.3万公顷;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550多处,共有1790多万公顷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约占总面积的一半以上。其次,我国还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方法和思路、从转变人民的思想观念出发,来推动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提出了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环境安全、生态文明”的战略思想和“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系统管理,综合整治;民生为本,分级推进;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战略方针,积极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向前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不是国家的口号,而是国人所期待的战略部署。在人们开始意识到环境遭到破坏的时候,我党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这恰恰体现了我党的执政理念,即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生态文明建设,一方面可以保护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保障了民生,巩固了我党的执政能力和基础。
1.生态文明建设应提高人们的道德责任意识人依赖于自然,没有自然就没有人类生存的基础。因此人要按照自然规律,有节制地开发、利用自然,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就要求人们理性地认识两者的关系,除了运用经济、法律、制度方面的规定保护自然之外,还要对人类对待自然的行为予以道德约束,增强人对自然的道德责任意识。生态道德是人从伦理意义上探析人与自然之间关系中形成的一种“善”的观念。生态道德作为保护环境的伦理观念,它来源于社会道德,并在社会道德的基础上,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伦理反思,从而成为人们提高生态觉悟的伦理基础,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人是道德的唯一主体,因此不仅应从道德的角度考虑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问题,而且还应从道德的角度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能够用道德来约束人们对待自然的行为。生态道德教导人们认识自己对生态环境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教导人们正确地认识自然发展规律,从而正确地选择自己对待自然的态度,规范自己的行为。生态道德强调人在维护自然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方面的自觉和自律,强调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的休戚与共。因此,生态道德的内涵包含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共生共荣,从而在观念上为人们提高生态觉悟提供一种伦理基础。生态觉悟对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生态觉悟就是对生态问题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和理解程度。一个人生态觉悟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其是否能够能动地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式和方法,从而最终决定其建设生态文明的效率和成果。人应该提高生态觉悟,自觉地承担起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生态发展的责任,从“控制自然”到尊重、顺应、保护自然是人类通往生态文明必须具备的一种生态觉悟。只有提高全民的生态觉悟,才能增强人们对待生态环境的自律性,才能承担起保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要树立科学的生态道德观,提高人们的生态觉悟,践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道德理念。
2.生态文明建设要吸收中华传统文化元素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提出是我党深思熟虑的结果,是对传统工业的吸收及现代工业与环境关系问题深入研究后得出的结论;在这种深入研究中充分地了解自身的不足和缺点,从而及时地改正未来的发展方向。同时,生态建设不能完全地抛弃中国传统的文化和建设,应该从中国传统的文化中去吸收去接受它们,用传统文化作为建设发展的基础,从而建设出具有我们中国特色的生态文化建设系统。抛弃了传统文化,没有中华元素在里面的生态文明建设,就不能称之为中国特色。虽然传统的不全是好的,但是只有把传统的好的东西做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东西才能为世人所熟悉,才能立足于世界。生态文明建设不能只是环境的建设和发展,还应该包括文化的建设和保护。中国讲究天人合一,道家的太极图就是很好的例子。只有工业的发展和自然的发展像太极图案一样,才能够在实现工业发展的同时让自然稳定的发展,在不破坏自然的同时实现工业的发展。工业的发展和自然的保护看似对立,其实是统一的。太极的思想告诉我们:阴阳不会融合,但是阴阳协调,最后就能够统一成圆。只有工业和环境一起协调发展,才能让彼此快速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1.生态文明建设要与世界接轨生态文明建设不能完全抛弃工业发展,而是用世界先进的技术发展工业,用破坏环境的最小代价去实现工业的增长。如果一个国家的工业不发达,则很难实现经济的增长和国家的富强。生态文明建设要走一条能源消耗少,但是能够得到最大利益的科学发展、进而实现经济的增长和生态文明的建设道路。只有在工业发展的同时兼顾好环境的保护,才能让工业更好地发展,只是保护环境从而完全抛弃工业的发展和进步,那显然是和时代脱节的。要学习其他发达国家的科技发展新技术,走低污染、低能耗的经济发展之路。生态文明不只是我们国家在提倡,世界上其他国家也在大力提倡。应当紧紧跟随世界绿色发展、循环利用、低碳环保这一主流趋势,调整我国的发展观和未来发展的方向,积极学习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的做法和经验。地球环境是一个整体,一个地方环境被严重破坏,就会引起全球的蝴蝶效应。地球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全世界人民共同努力建设。
2.国外生态文明思想流派的启示自20世纪70年代起,国外学界涌现出大量的关于人类与自然的相互关系的发展战略研究理论和思想,这些理论与思想,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良性互动的生态文明思想。从经济学角度探索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问题,体现出与现代经济思想迥异的一些基本观念。这一模式的提出,开辟了将经济系统看作生态系统的子系统新的研究视角。国外的生态理论也提出了解决人类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基本思路。通过提出追求经济和自然的相互限制的理论,让经济和自然达到平衡,实现通量的最小化。在经济得到发展的同时,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保护环境不被破坏,才能让两者达到稳定。通过一边发展一边治理的方法,不断扩大经济的规模。第二,从哲学思维角度提出的生态文明思想。这一思想旨在寻找资本主义社会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和解决方法,不再把自然看作抽象的外在于人的孤立的存在,而是把人与自然统一起来,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其理论源泉是马克思主义。第三,生态现代化思想。这一思想力图通过经济生态化与产业生态化、以及构建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实现生产与消费的生态转型;不是简单地从污染治理入手,而是从改变人的行为模式出发,通过改变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达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的目的。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体系,营造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对复杂的系统进行评价通常是依靠多种指标进行的,而指标的选取在复杂系统的研究中是一个关键问题,更是一个不好解决的问题:指标数量过少会使信息量不足而影响评价结果,指标数量过多则会出现大量的冗余信息,加大了分析计算的难度.所以指标的设计一定要坚持全面性、发展性、特殊性、可操作性和侧重性等原则.
目前对于指标的筛选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和相关分析法等,其中,层次分析法主观性较强,由于评价者的不同偏好,对所给出的方案评价不一,导致部分信息失真;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和相关分析法虽然能减少指标间的相关性,但是剩下的指标不能全面地反映评价目标的特性.该文构建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指标体系的大体思路如下:首先根据专家经验初步拟选出能够反映该体系脆弱度的相应指标,构建一个初步的指标体系,然后利用spss软件对该体系中各个子系统中初步选取的指标进行聚类分析,选择出最能代表该子系统的指标并建立最终评价体系.
该文将模糊数学方法和传统评价方法相结合来分析系统的各方面相关信息,首先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利用聚类分析方法合并相似度过高的指标并选出代表指标,同时引入区间变量,建立系统间的发展阶段的模糊区间,以模糊辨别两系统的演进模式,并结合模糊函数建立评价模型,以此研究两系统间的脆弱状况。
城市化是指人口向城市地区集中和农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的过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使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变,带动经济的发展;二是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周边的用地性质发生了改变,进而改变了当地人们的生活观念.因此,城市化子系统应该包括经济城市化、人口城市化、空间城市化和社会城市化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又选取了多种指标,该文城市化指标共选取了27个.生态环境是指与生物体相互作用的资源环境或与生物体进行物质能量流动众多因素的集合.生态环境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物体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二是影响生物体的各种生态因子.因此,本文从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弃物、噪声环境和生态保护五个方面构建生态环境子系统.每个方面也同样选取了多种指标,该文生态环境共选取了20个指标.
以经济城市化子系统为例,运用spss软件进行聚类分析得出树状图,五次迭代内被归为一类的说明指标间相似度较高,可以合并为一类,从而得出该子系统内的代表指标.同理可以得出其他子系统的代表指标,该文不详细列出.最后得出该评价指标体系的模型.
该文采用系统聚类分析方法,并根据聚类分析后得出的树状图确定分类个数,构建了评价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解决了指标在选取时的信息重叠和筛选后的指标存在片面性的问题.从总体上看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中某些城市脆弱度隶属度基本维持不变,而其他城市则有向上一级脆弱度过度的趋势,整体来看没有逆向发展的趋势,说明这些地区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对各个城市之间进行比较,鹤岗和鸡西2004~2010年基本维持在较重脆弱度等级中,而双鸭山则基本维持在较重脆弱度和中度脆弱两等级中,虽然这些城市没有逆向发展,但是由于该种脆弱度较为低级,所以以上城市应加以应对,扭转现有形式向良好脆弱度等级发展;佳木斯2004~2010年间虽然也基本处于较重度脆弱度等级中,但是佳木斯却呈现出了向中度脆弱度等级过渡的趋势,说明该城市治理的方针政策是有效果的,但是力度不大,所以趋势较缓较慢;七台河基本以中度脆弱度等级为主,近几年呈现了逐渐向较轻度脆弱度等级过渡的趋势;而牡丹江则是这些城市中发展最好的城市,总体上以较轻脆弱度等级为主并且还明显的有向轻度脆弱度等级发展的趋势,说明该地区在推进城市化进程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力度较大.
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关系到人类的前途和命运,影响着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民族和个人。西方工业社会目睹了二战以来经济和社会迅猛发展的人间喜剧,领略了科技革命给人类带来的空前无限的风光但也亲身体验了环境破坏所带来的生态危机的切肤之痛。人口急增能源短缺、全球性气候变暖、臭氧层的破坏、土地的沙化、碱化和退化水土的大量流失、森林减少、空气、水等的严重污染、物种的灭绝等等一系列严重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扩张,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重大问题,而在经济发达国家,这些问题为害尤烈。中国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全面推进的转型时期,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使得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人们终于认识到,人与自然应当相互依存,经济与环境必须协同发展。
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对传统发展观念的反思,到上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成为联合国有关发展问题一系列专题国际会议的指导思想,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越来越受到重视。一般来说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这三者之间有着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其中,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整个可持续发展体系中的核心。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指在鼓励经济增长以体现国家实力和社会财富的同时,不仅重视增长数量,更追求改善质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减少废物,改变传统的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为特征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
关于环境的概念不同的学科领域有不同的定义,这里主要是指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是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的,是人类目前赖以生存、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称,即阳光、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等自然因素的总和,也就是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类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源和现象的总和。环境保护,就是指采取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和法律多方面的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更适合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就是人类在实现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的同时,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或者使环境向不稳定和无序的方向运动,特别不能使生命支持系统遭到继续破坏而使生命之网瓦解。
环境保护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及稳定的基础,又是重要的制约因素。当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影响人民真正享受发展成果的重要因素和关键问题。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全面改善和提高,不仅要实现经济上的富裕,更要实现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不仅要保障人们的衣食住行、医疗、教育,更要保障人们能够健康生活、长远发展;不仅要维护公众在个人物质财富上的合法权利,更要维护他们依法享有生态环境等公共资源的权益。惟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政治民主、社会公平的国家。由此可见,对于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建立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上,所以国家保护整个生命支撑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及生物的多样性;解决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资源的可持续供给能力,避免脆弱的生态系统;发展森林和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积极参加保护全球环境生态方面的国际合作,努力使我国的环境污染得到控制,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提高,自然生态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从而逐步使资源、环境与社会的发展相互协调。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最为突出的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是,由于二氧化碳排放所引起的温室效应、由于二氧化硫排放的增加引起的酸雨危害、由于大量使用氟利昂所造成的大气臭氧层破坏等。在这些方面发达国家肩负着更大的使命。因为这些国家的消费水平按照人口平均量计算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所以造成的环境污染也更严重。空气污染如此,其他方面也类似。另外,发达国家需要采取行动,控制它们向发展中国家出口不再被允许出口的有害物质和不安全技术。作为国际社会中负责任的一员和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深知自己在全球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中的重要责任。中国在发展中,对自身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种种资源、环境、问题的困扰,和对因地球生态环境恶化而引起的各种环境问题已有深刻的认识。中国将以/全球伙伴0的精神参与环境与发展领域的广泛国际合作,认真履行中国加入的全球环境与发展方面的各项公约,不懈地致力于中国所应承担的义务。为此,中国政府将继续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高度的重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以更积极、认真和负责的态度参与保护地球环境及追求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各种国际合作。从某种意义上讲,任何一个生态系统,包括人类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都由四个要素决定:一是环境,即自然界的光照、空气、水分、土壤等;二是生产者,即植物,它从大气中吸取二氧化碳,从土壤中吸取水分和矿物质,经过光合作用使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和生物能,从而使无机物变为有机物;三是消费者,即动物和人,保证种群、环境以及社会平衡运行;四是分解者,即微生物,它把植物、动物残骸和排泄物分解为简单的物质或元素,重新进入环境。所以,要实现人类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就要求保持人类生态系统网络中各个生态因子之间的协同与平衡,要求物质和能量及信息的输出与输入,既在数量上相对接近,又在质量上促进生态系统的适应和演变进化。只有这样,才可以通过协同机制,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类生态系统的发展保持在持续稳定的状态中。总之,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好了,不但会为发展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且本身也会有直接的经济效益。经济要发展,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建设必须先行,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既是环境保护的中心环节,也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中心环节。尽快恢复遭到严重破坏的森林、草场等自然生态系统,是当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绿色大开发是以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为主并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不能出现为追求经济效益而违背自然规律,盲目营造当地不宜的经济林的现象。森林建成后的开发也要予以必要的限制。只有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前途所在。
论文摘要: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关系到人类的前途和命运,成为全球普遍关注、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只有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经济,进行绿色开发,变掠夺式经济发展模式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前途所在。
[1]谢志强.企业污染控制与绿色经营实务全书(第4卷)[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2]王祥荣.生态与环境:城市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调控新论[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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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最大特点是起步较早。这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不同。澳大利亚保护生态环境的主要举措如下:
(一)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澳大利亚政府在现代化进程中吸取了一些老牌发达国家的教训,从20世纪30年代起,联邦政府就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政策,提倡在发展经济时注重对环境的保护。20世纪60年代开始制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不断完善,在处理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关系上采取环境保护优先的发展战略。如特别注意从欧洲带来的有蹄动物对资源的破坏以及草场的退化,注意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注意保护文化遗产和生物多样性等。从20世纪90年代起,澳大利亚政府每5年对全国生态环境开展一次全面普查,做出系统评估,并向议会提交详细的环境评估报告。由于环境保护起步早,在澳大利亚因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相对负债少,遗留问题不多,从而大大降低了发展成本。尽管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环境污染问题,但国家不断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入21世纪,为减轻环保给就业带来的压力,政府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加快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积极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目前,澳大利亚政府已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了国家战略。联邦政府、州政府与市政府之间建立了体系健全的机构和职能,三级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遗余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联邦政府主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生态环境的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主要职责由州政府承担,市政府受州政府的指导和干预,在州政府发展框架下制定和执行本市范围内的环保规划。各级各地政府之间密切合作,制定规划,强化措施,确保政府生态环保职能的履行和生态环保权益的实现。近年来,澳大利亚政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每年的环保投资都接近100亿美元,其中,联邦政府每年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占全年财政预算的10%以上,州一级政府财政投入占到了20%以上。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可靠保障。从1836年开始到现在,澳大利亚建有世界自然遗产2处,国家公园600多处,自然保护区1000多处。此外,还有自然遗迹保护地、古迹保护地、天然动物园等277处。受到保护的国土总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总面积的3%。澳大利亚服务业发展很快,服务业占GDP比重超过70%。环保产业发展迅猛,已成为澳洲的新兴产业。许多环保公司拥有世界先进环保技术。一大批环保和清洁生产服务公司活跃在世界各地,并成功进入中国市场。澳大利亚经济发展基本上完成了从传统工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城乡差距缩小,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基本达到了良性循环,协调发展。
(二)建构完善的法律体系,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澳大利亚环境保护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依法治理。澳大利亚环境保护立法始于20世纪60年代,是世界上最早出台环境保护法律的国家之一。经过多年的积累,环境保护的立法比较完善,理念先进,自成体系。既有单项立法,又有综合立法;既有联邦法,又有地方法。澳大利亚的联邦、州、市三级政府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联邦的环境保护立法有50多个,如“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持法”、“碳税法”、“国家公园和野生生物保护法”、“大堡礁海洋公园法”等。联邦政府还有20多个专门行政法规,如“清洁空气法规”、“辐射控制法规”等。各州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则多达100余个,如维多利亚州的“规划与环境法”、新南威尔士州的“环境运营保护法”、昆士兰州的“规划法”、“石油天燃气法”等。通过立法,澳大利亚基本上把涉及环境保护的各个行业和领域纳入了法治轨道。澳大利亚生态环保立法大多以预防为主,每个法律法规的条款规定得非常细,便于掌握,操作性强。比如新南威尔士州的环境保护法律,有17章201条,加上附件共有约15万字。澳大利亚环境保护执法是十分严格的,无论任何个人、企业或政府部门,只要违反了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都要受到最严厉的查处。工程开发项目如果不符合环境保护的法规要求,就会受到若干处罚。工厂违法排污将会受到重罚。在澳大利亚如果对原住民的文化进行破坏,就是最大的犯罪。对古建筑物进行改造必须符合遗产保护法。在动物保护区私自喂食野生动物都属违法行为。在澳大利亚很少见到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因为食品安全的立法和执法非常严格。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轻者关门停业,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行业。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澳大利亚各州都设有“环保警察”,负责环保执法。环境保护执法人员有很大的环境执法和处置权。
(三)倡导多元治理,扩大社会参与澳大利亚环境保护的全民参与程度是非常高的。公民生态环保意识比较强,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自觉性高,参与环保活动积极主动。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公民在环保中的作用。通过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公民参与环保。通过购买服务、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互动机制,实现政府、企业、中间组织和个人的相互合作和良性互动。特别是注重公民对环保立法的参与,在制定有关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时,都要把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散发给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环保部门还开办了一些辅导课程,帮助居民普及环保知识和技术。很多州都有系统完整的环保网络系统,介绍各州的自然生态系统、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知识技术等。澳大利亚城市绿化和园林管理是开放式的。学校、社区、民间组织、志愿者团体都广泛参与到各种环保活动中。城乡居民都自觉参与植树、绿化、清理垃圾、维护园林等活动。城市居民房前屋后的花园和绿地,都按政府的统一规划和要求,由居民负责种植、管理和维护。政府为居民维护园林提供必要的设备,并有专人负责指导。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昆士兰大学GregSiepen教授给我们介绍,在城市园林维护和管理上,澳大利亚很多地方政府专门规划了一些学校园林作为中学生的实践课堂,专门开辟了一些城市园林供退休后的老年人种养花草蔬果和社交休闲场所。而且在近10年中,澳大利亚这种市政园林有很大增长。很多学校不但把这种园林管理作为学生生物、自然安博体育、美术课的实践课堂,而且作为筹集办学经费的一个重要渠道。很多老年人则把园林维护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交休闲方式。澳大利亚还有人数众多的志愿者参加各种环保行动。如布里斯班近年实施的两百万棵植树造林计划,很多任务都是志愿者完成的。澳大利亚政府在城市园林的管理和维护上,特别重视发挥企业的作用。政府制定了很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环保,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在很多环保项目上,政府注重与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开发。在澳大利亚,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程度是相当高的。如布里斯班南岸公园,就是在1988年世博会结束后,政府与企业利用世博会的场地合作开发的项目,该项目严格执行环保标准。2000年悉尼奥运会场馆建设和后期开发所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污水,也都是由企业负责处理的。
(四)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生态化澳大利亚城市建设有严格的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通过规划把各部门统一起来,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城市规划坚持以人为本,以社区为单元来进行城市的功能布局和空间设计,围绕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需要来展开,而不是围绕产业布局来制定规划,尽量满足人的多层次、全方位的需求。如墨尔本致力打造20分钟生活圈。总体规划超前并执行严格,有的坚持百年不变。社区详规在充分调查和了解民意的基础上,根据人口变化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完善功能布局,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各项城市规划和管理政策、法律出台,都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城市新开发项目,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澳大利亚的城市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规定可持续性指标,由第三方机构绿色建筑委员会负责评估。近几年来,随着移民的涌入和人口的迅速增加,澳大利亚居民住房需求量增加,房地产不断升温,建筑业发展很快,大量的建筑垃圾、噪音和扬尘成为新的环境问题。为了减少城市建设对环境带来的影响,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新南威尔士、昆士兰等州都将房屋建筑的施工许可由政府转到议会,提高门槛。澳大利亚政府出台了建筑可持续发展规范,强力推行工业化建筑作业,有效解决环保难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建房,必须按照该规范提出申请,报州议会审批。申请表内容涉及建筑规模、地点、格调、性质、功能、工期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邻居的态度、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意见等,稍有不实,就会被否决。目前,澳大利亚的建筑工地基本上都采取钢架结构,改变了传统的混凝土结构,建筑垃圾大大减少,建筑噪音也比较小。在澳大利亚,基本没有见到城市大拆大建情况,城市都保留了不少旧建筑,档次虽不高,但留有城市记忆。澳大利亚城市公共设施功能配套,简单实用。城市街道不宽,但干净整洁、四通八达、人车分流、公交先行、设自行车道。政府通过对停车场建设的高税收,鼓励居民多坐公交出行等。城市排水系统非常完善,基本做到雨污分流,饮用分开。在很多城市都建起了规模化和现代化的污水处理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分“白、灰、黑”三级,实行分级管理,在澳大利亚很多建筑物上和地下都有雨水回收系统。一般的建筑物和单位没有围墙,办公、购物、休闲融为一体,遍布花草的绿地随处可见,开放式的公园古树参天。乡村建设基本与城市接轨,绿树成荫,路网发达,出行极为便利。
(五)尊重自然规律在生态环境保护上,澳大利亚非常注重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注重对自然生态链的维护,注重保护生物多样性,注重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按照自然生态链进行环境治理,尊重自然规律,是澳大利亚近年来环境保护的一个鲜明的做法和特点。如在再造林、河道修复、植被管护等工程项目中,他们根据不同的土壤环境、气候条件、水文地质和生态系统,选择不同的树种,强调树种和生物的多样性,并模拟自然界植物的生态系统进行整体修复和改造。比如布里斯班市近些年推出了200万株造林计划,就是根据不同土壤、水文条件,栽种不同的树种,并形成生物链,以保证造林效果。在河道修复方面,澳大利亚很少见到水泥河岸与堤坝,基本上是保持了自然生态系统和生态链条的特征,考虑的主要是如何保持河岸的自然特性,如何有利于动植物繁衍和生长。在维护自然生态性措施方面十分有力,对本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很大,对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十分重视,动植物检验检疫极其严格。近年来非常重视新能源的开发,提倡家居安装太阳能,州政府给予补贴。当然,澳大利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也存在一些狭隘的利己主义,比如澳大利亚环保技术较为先进,但往往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名,对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环保技术设置种种障碍。近年来,澳大利亚推动产业升级,把落后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沉重的环境负担。澳大利亚的日常生活用品很多产自中国和越南等国。尤其是,澳大利亚的生活用纸浪费很大。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桉树最多的国家,生活用纸都用桉树制造,但澳大利亚不直接生产桉树纸,而是出口桉树到发展中国家造纸,再进口生活用纸。澳洲粮食种植和畜牧业发展较快,已成为农畜产品出口大国,为了提高产品品质,澳洲大量使用太平洋岛国的鸟粪作为肥料,给这些岛国带来了生态危机。这种狭隘的做法,对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不利的。
生态文明建设重在保护环境。在环境保护问题上,虽然我国国情与澳大利亚不同,但澳大利亚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第一,要实施环境保护优先的发展战略。澳大利亚环境保护的一个最大亮点是起步早。因为起步早,在环境保护问题上负债少,经济发展成本低,这与世界上不少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是不同的。与澳大利亚相比,我们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但环境问题却十分严重。这种反差说明,我们在发展经济上所付出的环境代价是很大的,而且生态环境一旦破坏,恢复代价很大甚至不可逆转。因此,必须下决心走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旧发展路子。指出:“现在不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将来付出的代价必然更大。”政府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优先的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承担起环境保护责任。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形成环境保护优先的观念导向、政策导向和工作导向,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降低发展成本。
第二,要构建全员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员参与的环境治理体制,明确主体责任,协调利益关系,形成互动机制。“政府作为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的最大掌控者,如何科学定位其职责担当规范其施政行为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在环境保护上应承担主要责任。要把环境保护的考核指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落实政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应树立大环保理念,扩大公民参与环境保护,推动环境保护的社会化进程。要按照“谁使用谁付费、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确立企业在环境保护上的主体责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环保。要把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中,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持久的生态环境教育,逐步把生态环境知识列为中小学的一门课程。环境保护离不开教育,“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反思人的观念,提供人的素质,改变人的行为”,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育。要在社区、乡村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氛围。要发挥民间组织在保护环境上的作用,促进环境保护新兴主体的成长。
第三,要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发展。澳大利亚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发展方面是做得较为成功的。政府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有基本的政策对接、统一的规划和良好的合作关系安博体育。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生态理念和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更加重视,但在生态建设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发展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还存在不衔接、不协调的状况,影响了环境保护的统一秩序和工作效率。因此,要增强生态建设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规律,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真正做到规划先行,以科学规划统领科学发展。要在坚持生态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创新性、系统性的基础上,力求生态建设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处理好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要重视生产、生活、生态互动共赢体系的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与协调发展。要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联动机制,确保生态建设的区域统筹。
第四,要建设生态城市。城市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与澳大利亚相比,我们在城市建设规划起点、规格、标准等都相对较高,但在绿色城市、生态城市的建设标准上,则相对较低,与澳大利亚存在很大差距。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各级政府工程建设投入大幅增长,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和深入研究城市建设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要认真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生态平衡之间的关系,在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施工、运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要积极探索工程建设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调度和使用模式,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营效益的同步提高。要严格执行城市建设规划,实行城市精准管理,减少重复建设、盲目发展和资源浪费等问题。建设生态城市关键在人,关键在人的生活方式。“激发公众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核心动力是市民自身生活方式不断生态化生出的内在需要。”要通过转变市民生活方式,充分激发广大市民参与生态城市建设。
《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中指出:“从学习内容上看,环境教育兼有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内涵,环境教育帮助学生从各种角度全面理解环境系统掌握社会环境与生态环境及其内部各种组成要素之间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环境教育可以跨学科的方式融入各课教学之中。”如科学活动“水”“声音”等内容,让孩子懂得干净的水和安静的环境对人体健康的重要意义,教育幼儿不浪费水、不喝脏水、不在公共场所里大声喧哗;艺术活动中《爱护小树苗》、《小乌鸦爱妈妈》,让幼儿从小爱护树木,敬爱妈妈;在第26个“爱鸟周”来临之际,我们组织幼儿观看“鸟叔叔”精彩的口技表演。婉转动听,惟妙惟肖的鸟叫声,更加深了孩子们对鸟的喜爱,家长和幼儿共同收集鸟类图片1000多份,师生共同布置“爱鸟园地”16个,幼儿动手创鸟图画800余幅,我们还带孩子设计鸟巢,挂鸟巢。为了让孩子懂得“爱”与“被爱”的双重情感体验,我们开展生态体验教育活动:“做蛋宝宝的爸爸妈妈”,电视台、广播电台都做了报道。活动为五个小活动,渗透五大领域,科学活动:认识蛋宝宝;美工活动:打扮蛋宝宝;社会活动:给蛋宝宝看病;语言活动:做蛋宝宝的好父母;健康活动:照顾蛋宝宝;最后我们进行谈话活动,让孩子进行反思性表达活动。
我国著名学者、自然之友主席梁从诫先生曾在《与孩子共享自然》中说:“没有孩子生来不爱树林、池塘、草地,不爱护野花和小鸟,如果他们漠然,那么现代都市生活对童心的歪曲,孩子们亲近自然,在大地尽情游戏,体验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自然本身应有的和谐与平衡,这不仅是为了环境教育,而且是对稚嫩心灵的抚爱与陶冶。”工作中,我们解放幼儿的时间、空间,让孩子用激情拥抱自然。他们用自己的眼睛发现、认识自然,用心灵体验、感悟自然。自然中,小草有生根的土地,花儿有开放花蕾的空间,鸟儿有歌唱的平台,孩子也有了放飞心灵的时刻,他们扑进自然的怀抱,和各种生命打成一片,认真地观察昆虫,用泥土为蚯蚓盖房屋,拯救小沟沟里的蝌蚪,倾听花儿的言语及树叶的吟唱,感受着自然万物中一切鲜活的生命形象。我们遵循生态教育理论,认真挖掘自然中的教育因子,着力培养孩子强健的身体和完善孩子的人格。每年的登山活动、春游、秋游,我们不断扩大教育的内涵,灵活运用多种活动形式、增加活动难度,让孩子得到丰富的体验,以培养多种能力。登山时,孩子们你拉我、我推你;过小河沟时,男孩拉女孩,大的牵小的。他们那么认真、那么负责,人性中的善良熠熠生辉。
我们除了在教学中不断渗透环保教育内容外,特别在国际国内一些主要的,与环保有关的纪念日里,更积极地开展环保专题教育活动。一年中,有很多环境节日,如何深层次挖掘教育资源,让每个节日都闪光,取得应有的教育效果,也是教育者应该深思的问题。在3月12日植树节活动中,我园组织了“小手牵大手,共同植树护树”活动。孩子们把自制带有文字和图案的卡片挂在小树上,如“请珍惜一片绿”、“我要发芽,别动我!”等,通过劳动实践让孩子明白人与万物息息相关、共生共荣的关系,以及环境人类生存的意义,从而使孩子对自然产生崇敬心理、仰慕之情。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里,我们举行了“争当绿色小卫士”系列活动。孩子们手拿“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小旗,远足到公园。通过活动,家长也深深地认识到了“环境保护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整个活动真正起到了以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区的作用。我们还带领孩子们将关在笼中的小鸟重新放回到自然的怀抱中,激发了幼儿爱护小鸟的情感,并让幼儿们知道小鸟是我们的朋友。
英国哲学家、教育理论家洛克说得好:“事实上一切教育都归结为养成儿童的习惯,往往自己的幸福归于自己的习惯。”良好的习惯能使人终身受益,丑恶的习惯会把人引向痛苦,甚至毁灭。幼儿可塑性大,是培养习惯的关键时期,马卡连柯说:“再教育需要更大的力量,更多的知识,更高的忍耐。”的确,一个人要摆脱陈规旧习比建立新的常规和习惯要花更多的时间。我们教育孩子明确“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的观念,他们在日常洗手时会将水龙头关紧;喝水时不把水洒在地上、衣服上;回到家里会告诉家人在洗脸、刷牙时让水龙头开小点,垃圾要放到指定的地方;叫爸爸、叔叔、爷爷等不要在幼儿园吸烟以免形成污染;喝完饮料的塑料瓶会叫妈妈帮忙洗干净收集好,用收集好的塑料瓶做个有趣的玩具。
资源环境审计在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机制包括宏观层面的监督评价机制、中观层面的调控协调机制和微观层面的监测预警机制,这些机制的有效完成,可以实现资源环境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防范生态风险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目标[3]。
(一)宏观层面的监督评价机制。主要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应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出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其措施的有效性实施的审计和监督,其评价对象是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合理性和效率性。另外还要对相关部门在制定和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政策的行为和效果进行监督,着重发现政策不完善及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宏观层面上分析政策、制度的缺陷,促进资源环境审计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二)中观层面的调控协调机制。党的十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以及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展开。因此,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实施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国土、规划、环保、水利、财政、发改委等部门。资源环境审计在中观层面上,主要是通过联合这些部门对有关资源环保工程项目建设和资源环境管理政策等依法实施监管,以确立一种各部门联合协作的机制,互通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情况和资源共享。
(三)微观层面的监测预警机制。主要是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具体的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监测,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政府审计部门通过分析审计活动所收集到的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信息,及时发现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对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不利的因素,进而对国家生态安全进行预警,并把预警信息传递给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部门,促使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保障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国家通过资源配置和运作权力等治理手段[4]。
(一)全面实现资源环境审计多元化。政府审计机关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实施审计时既要单独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又要将资源环境审计内容纳入到财政审计、投资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外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当中[5]。其一,在财政审计中要关注各级政府资源环保财政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审查有无截留、挪用生态工程项目和资源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等问题。其二,在投资审计中要关注国家相关资源环保工程项目在整个建设运营期间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以及对周边资源环境的影响等。其三,在金融审计中要关注银行对“绿色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其四,在企业审计中要关注企业对国家资源环保政策法规制度尤其是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的环保资金投入,重点审查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等问题。其五,在外资审计中主要关注国外贷援款环境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情况。其六,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关注领导在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加大对资源环境事件的追究力度,引导领导树立生态文明政绩观。通过这种多元化的资源环境审计,实现各审计类型工作的整体联动,从而增强资源环境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
(二)积极拓展资源环境审计内容。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开展的资源环境审计主要是合规性审计和资源环保财政资金审计,审计范围较窄,内容比较单一,资源环境审计应起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成效不大[6]。要发挥资源环境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政府审计机关应以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工作为依托,拓展资源环境审计内容,构筑推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审计体系。(1)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面,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要审查国土和规划等部门有关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审查各地区是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发展以及当地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是否合理,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对本地的开发强度、空间结构、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等方面进行审计评价。(2)在资源节约方面,政府审计机关应将资源节约控制贯穿到整个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水、土地、矿产、海洋、森林等重要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情况,审查国家有关节能降耗、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等监管政策的执行情况,揭露和查处乱挖滥伐等导致资源损失浪费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7]。(3)在自然生态系统方面,政府审计机关要重点关注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沙化扩展严重、生物多样性减少以及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4)在环境保护方面,政府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政策执行情况的审查,重点关注资源环保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对资源环保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并且还要重点关注有关资源环保项目的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情况。(5)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政府审计机关应重点关注各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的完善与执行情况,并建立起相应的资源环境审计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三)不断创新资源环境审计方式与方法。由于资源环境保护具有横跨行政区域的特点,因此政府审计机关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时,可以开展联合审计或合作审计[8]。具体而言,对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共同关注的跨行政区(流)域性生态环境事项,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尤其是上级审计机关要积极组织相关的审计机关和资源环境主管部门通过建立联合或合作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资源环境审计情况的协调、沟通和交流,共同研究和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做到统一审计目标、确定审计内容和明确各自分工,共享最终的资源环境审计报告,从而促使跨行政区(流)域资源环境保护问题的解决[9]。对本行政区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事项,政府审计机关在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中应联合本行政区域的国土、规划、环保、水利、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实现跨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合力作用,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在涉及到一些重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保工程项目、重大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和战略规划等方面,则需要政府审计机关在对这些项目和政策进行资源环境审计时引入跟踪审计,从相关重大项目和重大环境管理政策措施立项开始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审计,对项目建设和资源环境管理中突出的问题加以控制或纠正,确保国家重点资源开发利用和环保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施,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和规范得到有效实施。另外,政府审计机关在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中除了可以采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如实地调查法、问卷调查法、统计抽样法等,还应积极运用信息技术与方法。譬如水、大气、土壤和森林等资源的数量和质量难以准确计量,政府审计机关在对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审计时,可以使用相关资源主管部门较先进的测量、监测技术方法(如卫星遥感数据接收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和环境质量监测技术等)。在对一些资源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审计时,也可以采用一些新的审计方法(如恢复费用法、调查评价法、边际分析法、排污费核定和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等),并且将使用这些方法得到的数据与资源主管部门原有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从而为政府审计机关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提供较为真实的数据。
(一)加强资源环境审计理论研究。审计理论是为审计实践服务的。与国际审计界在资源环境审计问题上的积极态度和理论上取得的丰硕成果相比,我国资源环境审计实务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起步较晚,尤其在具体的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中生态环境,缺乏理论指导。因此,政府机关应高度重视资源环境审计理论研究工作,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合作,加强对资源环境审计的基本概念、资源环境审计的目标、资源环境审计的主体和审计内容、资源环境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等基础理论的研究,并且还应积极吸收国外资源环境审计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从而为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逐步构建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资源环境审计理论体系。
(二)建立健全资源环境审计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机关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虽然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资源环保法规,如《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但对资源环境审计工作都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在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时,主要是依据审计署制定的《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与《审计署年度系列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或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一些资源环保政策规定。这样就导致了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不足,必然会影响到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对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情况开展资源环境审计的权威性,从而妨碍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实践的发展。要有效地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必须建立健全资源环境审计法律体系:一是要明确政府审计机关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定职责和权限,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审计的立法宗旨之一,从而为资源环境审计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要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中拓展审计内容。除了要明确规定政府审计机关履行有关资源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职责外,还应补充履行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有关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状况等审计监督职责和权限。三是要不断总结最近这几年我国政府审计开展的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经验,制定相应的资源环境审计标准评价体系,从而促进我国资源环境审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环境伦理是伴随着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环境保护运动而日益彰显的一种伦理思潮,它对工业化过程中导致的全球性生态危机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并突破了以人为中心的狭隘的功利观念,进而要求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确立新的价值观念,要求在思想和行为上表现出对人与自然共同利益的关心。它涉及人类在处理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何者为正当、合理的行为以及人类对于自然界负有什么样的义务等问题,提倡环境伦理源于人类对以往人类文明的反省,引发当代全球性环境问题产生的危机意识。
全球性的生态环境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由于人类在发展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过程中,没有能正确地处理好人类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关系问题而导致的。而缺少环境伦理的内部支持是环境法陷入困境、难以自拔的一个相当深层次的原因。如果我们不能从内部对人类的基本价值观进行一场深刻的变革,不能重新解读人与自然的关系,则只有面对环境问题以及环境立法的无奈,因此人们不得不对以往人类的价值理念、人类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进行反思以及人与自然环境、地球、宇宙的关系等生态伦理道德问题。
生态文明的提出,是人们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人类目前所要建设的生态文明并不是一切以生态为中心的文明,而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文明。因此,生态文明背景下人类应坚持的环境伦理观也不应当是以生物或生态为中心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观,而是作为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修正者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既强调人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以人为本,又关注人对自然环境的尊重和保护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
自然法思想是人类法律思想史上的一种重要思潮,它是人类的思辩精神在法律领域中的反映,承认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注重法律的道德性是自然法思想中的重要理论。在自然法理论中,法治承载着诸多价值,例如民主、自由、平等、秩序、效率、安全等等,而这正与当代人类社会通过长时间的痛苦和悲剧实证经历后的要求相契合,人类开始觉悟到了人类的价值,人与自然关系的真谛,进而开始与包括中国文明在内的几千年不殆的终极文化汇流,由单一、单向、虚假、强权开始转向人与自然共存的真正文化;开始关心生存的伦理、自然的平衡、相互依存、共同进化并确立人与自然统一、和谐的文化尺度。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始终将自然观、认识论、人生观和伦理观融为一体。与西方伦理观相比较,中国古代哲学(伦理学) 具有浓厚的自然和环境色彩,例如“天人相应”、“天人合一”、“天人和谐”等儒家和道家思想都含有浓厚的生态伦理观,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有普遍规律,人也服从普遍规律; [1]《易经》还强调了“万物含生”的生态科学思想,[1]如我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秦朝的《秦律·田律》中规定,二月不得砍伐树木,非夏天不得取草烧灰以免影响幼草生长……不许捕杀幼兽幼鸟,不许毒杀鱼鳖以及繁殖期的野兽,先秦思想家荀况在其著作《王制》中提到的“草木荣华滋硕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2]等等。
根据古希腊、古罗马和基督教的自然法思想,自然法被认为是普遍存在的根本性的法则。孟德斯鸠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自然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亚里士多德把法律看成是“不受欲望影响的理性” ,他承认有绝对凌驾於个人意志之上的绝对正义的形而上学。后来西塞罗和斯多噶学派把亚里士多德关于法律是理性和正义的体现这一概念加以弘扬,表述成更高的自然法理论——自然法是宇宙秩序的产物,可以由人的理性去发现。西方传统哲学认为,只有人是主体,生命和自然界是人的对象;因而只有人有价值,其他生命和自然界没有价值;因此只能对人讲道德,无需对其他生命和自然界讲道德。因此可以说古典自然法是理性主义的自然法,在这个阶段自然法不再根植于抽象的自然和神,而是根植与人的理性,其理论以两个自然的假设为推理前提,即自然状态和自然权利。自然法是以“理性”为内核的,自然法坚持道德伦理与法律的不可分割,宣扬“公平”、“正义”等价值。道德伦理是法律规范的基础,不能割裂法和道德伦理的关系,不符合道德伦理的法律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自然法学说等传统哲学观点所关涉的伦理道德主要局限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道德伦理观的变化对法律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法律被染上了浓重的道德性色彩。在传统的自然法道德伦理观念里,人们往往忽视了环境道德,并未将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视为道德问题,直到环境危机日益严重时,人类伦理道德观念开始变化, 以促进人与环境自然协调共生为中心的新环境伦理道德观将伦理观念的中心从人类社会扩展到整个自然界或生态系统。
自然法的道德观对环境伦理观折射出的影响是工业文明人类统治自然的哲学基础的演变过程,而要真正克服人类遭遇到的生态环境危机,首先端正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在人类长期的文明方式下,整个社会的制度的形成实际受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的影响。这其中,道德伦理在制度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无形的作用。同时市场经济秩序要求相应的伦理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规范,以德制来引导和保障其正常有序的运行,包括亚当?斯密在内的一些西方学者都曾明确强调道德伦理对于有序市场的重要意义。现代新制度经济学更是将类似于经济道德的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经济资源,称这种意识形态是“人力资本”,由此可见,道德伦理以及意识形态作为非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已经成为影响市场秩序、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无形力量,这种道德伦理观在自然法思想中已经显现。
从社会调整的角度看, 法律与道德作为两个重要的社会调整手段, 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必然要融合和渗透到法律中, 法律是维护并传播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观念的有效手段。[3]在环境保护中,除了要求较为完善的环境法律制度,强有力的环境执法体制以及健全的环境司法制度外,还要求有环境伦理的内部基础。
环境立法的目的随着人类对自身和环境关系认识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也随着理论研究和人类发展的进程而不断发展。学者们借助于生态伦理学的基础,对这一问题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在对环境立法目的理念实现的研究中,关于环境立法的直接目的,无论是环境法学界还是环境立法实践中
,一般认为是“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并无不同。而关于环境立法的终极目的则有不同的认识,提出了“保护人类环境权和自然的权利”、“保护人类和生态的共同利益”、“实现环境正义与环境公平”、“实现人类与环境的和谐”等观点。从环境伦理的价值观看,环境的主体从人类已经扩大到自然和生态系统范围内,以生态利益为中心的环境伦理衡量,环境立法的目的理念最终要求人类自身利益和国家利益应该符合整体生态利益的需求。
在环境伦理思想的指导下,环境权的法哲学理念正在形成和发展。环境权概念的产生是基于国家负担了积极的环境职能,它是国家对环境利益冲突的一种全局性考虑。[2]从环境权解读视角来考虑环境权的内涵。首先, 从享有环境权的主体来看:不仅是公民, 还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国家乃至全人类。以环境保护的理念来看:地球上的一切环境资源既属于当代人, 也属于后代人, 以体现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的生态环境伦理观。其次环境权的内容包括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两大部分,具体有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请求权。环境权是人类的基本法定权利,是从生存权、发展权中推导得来。环境权是在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出现的,它与公民的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在本质上又是一项平等权,其实质为民事权利,环境权具有私权性质。同时环境权有自益和公益性,环境权权利的客体---环境利益有共享性,决定了环境权不能像私权一样由当事人任意合意达成或放弃,它是一种新型权利———属社会权利范畴,它要借助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合作才能得到保障。
美国学者c.d.斯通于20世纪70年代在“树木的诉讼资格”一文中提出了自然物权利论,他认为,并非只有人类才能被视为权利的拥有者,在法律人的世界里还居住着无生命的权利的拥有者。随后美国的非人类中心主义哲学家r.f.纳什在《大自然的权力》一书中主张在环境伦理发展的进程中建立自然的权利。纳什在对环境伦理学的各种思潮作了历史考察之后,指出 “自然的权利”这一概念就处在英美的少数派权利扩大的历史延长线上。 承认“自然的权利”,并在人权的延长线上给其以位置,这就意味着“权利”概念向人以外的存在物的扩张。到90年代,美国自然权利理论的法律实践在有着大陆传统的日本得到了发展。例如,1995年3月23日以日本鹿儿岛奄美岛内生存的4种珍稀鸟类为原告,由几位日本公民以其人的身份在鹿儿岛地方法院提起了自然的权利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禁止政府批准的高尔夫球场建设。这些案例在客观上对环境保护起到了正面的作用。[4]
环境伦理观在某种程度上是与人们的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环境法治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公民法律意识的强弱,以及公民道德观念薄弱。如果普通公民具有一定的环境伦理观意识,不再把人类看成大自然的主宰,而是认识到了人与自然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整体,这必定能为环境法治的开展和实施提供良好的公众基础。另外在实践中,环境伦理与环境法律在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状况时是不可缺少的两种手段,新型的环境伦理观可以减少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走弯路,保障环境法治健康顺利的开展。要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应理顺上述环境伦理与环境法治的关系。环境伦理与环境法治虽是两种不同规范,环境伦理属于意识范畴,环境法治属于制度范畴,但两者存有密切联系,凡是环境伦理所反对和谴责的行为,也必然是环境法律所禁止和制止的,凡是环境伦理所提倡和颂扬的行为,也必然是环境法律所支持和肯定的行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道德法律化以及法律道德化的问题。新的环境伦理要求在法律上予以体现,要求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法律化在环境立法中非常重要。因为在环境立法过程中往往存在种种漏洞和不足,道德虽然规定了义务性的规则,但不具有强制力,道德的法律化可以为这种法律的漏洞和不足提供补偿。反过来,法律也必须道德化。环境伦理观包涵新型正义观和价值观,要求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公正原则, 实现人类在环境利益上的公正环境伦理——国内环境公正和代际环境公正也必须渗透于环境立法之中,才能确保权利主体有效地行使他们的权利并不至于滥用而导致对人类环境的破坏,环境法的权利和利益分配才是公正的。
在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伦理观价值还表现为尊重自然,在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去开发自然,这样才能真正地保护自然。正如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组织在1982年发表的《世界自然》序言中指出的:“生命的每一形式都是独特的,不管它对人类的价值如何,都应当受到尊重;为使其它生物得到这种尊重,人类的行为必须受到伦理准则的支配”。生态系统的一切存在物都有生存、繁衍和充分体现个体自身以及在“自我实现”中实现自我的权利。
早在20世纪20年代,当环境问题尚未成为“全球性问题”时,就有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保护地球环境的重要性,提出保护地球是人类的义务和责任。60年代以后,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如何从规范人们的行为入手,为现代人提供适合当代生态文明的环境伦理,更成为学术界和社会人士普遍关心的问题。迄今为止,人类从保存和爱护自然环境出发,提出了关于环境伦理学的各种观点,包括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以及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
所谓“人类中心主义”(也称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简单的说法就是视人为万物的尺度,并从人的利益来判定一切事物的价值,它不仅主张和赞成人类对自然的征服,而且主张人类有权根据自身的利益和好恶来随意处置和变更自然。人类文明和文化的每一种进步,都是建立在自然的屈服之上的,必然以自然价值的支付为代价。这样,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不再是伙伴和合作的关系,而是对立和冲突的关系。人类中心主义曾经历了三种不同的历史形态:第一阶段,古代宇宙人类中心主义,它寄生于托勒密为代表的“地球中心论”之上,其核心观点是主张人类在空间万物的意义上即在地缘意义上是宇宙的中心,也就是认为人类居于宇宙的中心位置。第二阶段,中世纪神学人类中心主义,作为基督教上帝创世说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它除了包括经过神学目的注释过的宇宙人类中心主义的内容之外,强调人类在“目的”的意义上处于宇宙的中心地位,亦即断言上帝是为了人类才创造其他非人类事物的,因而人类是宇宙间万事万物的目的。第三阶段,现代环境伦理学人类中心主义,它主张在人与自然,人类与生态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应将人类的利益置于首要地位,人类的利益应成为人类处理自身与自然生态环境关系的根本价值尺度。在上述基础上的人类中心主义“使人类的头脑越来越膨胀,造成环境和生态的危机,使人与环境的关系日益恶化。”[5] 其仅具有工具价值的伦理观,片面强调人与自然的分离与对立,具有明显的“反自然”性质。
和发展的环境问题,人类不得不对长期以来形成的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进行深刻检视,其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生态中心主义伦理观的勃兴。生态中心主义认为,只有从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的利益和价值出发去保护整个地球生物圈,才能更好地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生态中心主义看到了人与生物、物种、自然之间的不平等,却未深入思考隐藏在这一不平等背后的恰恰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此外,这种理论以纯自然主义的观点来考察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完全否认人的主体性,势必陷入认识论上的误区,这也是其理论上的缺陷所在。[6]
现代生态学和系统科学研究表明,自然界(包括人类社会在内)是一个有机整体,任何生物和自然都拥有其自身的固有价值。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整体价值观的基础之上,产生了有关生命中心论、生态中心论等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物具有内在价值”的思想,承认自然具有内在价值,但又不把内在价值仅归于自然自身,而是把道德共同体从人扩大到“人—自然”系统,把道德对象的范围从人类扩大到生物和自然。
在整个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和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贯穿所有全球问题的轴心。随着一场与“工业革命”意义同样重大的“环境革命”的诞生,[7]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高级形态——生态文明,是迄今为止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一种新的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状态。它是人类在充分认识自然、尊重自然的基础上,在利用自然造福人类的过程中,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进程中所取得的全部文明成果的总和,其全新理念与价值取向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要求。在生态文明的价值观指引下,出现了新的和谐自然观,它是以追求人与自然相和谐为目标,本身包涵着对自然、非人类的生命存在形式的尊重,它的法律观应当显现为对其他物种的内在价值、生存和继续存在的权利的认可。[8]在人类已经掌握有极大的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力量的情况下,生态文明方式与其说是强调人对自然的依赖,不如说更多强调的是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尊重与顺从,这种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尊重和顺从,是有其现代的科学理论为根据的。新的生态文明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点,既克服了人类中心主义的片面性,同时又肯定了人类伟大的能动作用,对人类在自然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明智而合理的规定,为人类解决全球性的生态环境危机指明了出路和前景。
可持续发展战略酝酿于20世纪60至70年代的第一次环境革命,成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第二次环境革命。这种重合并不是时间上的巧合,而是因为环境伦理学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在相同的历史背景下,从不同的理论层面,为解决人类社会所共同面临的环境问题而相继产生的,二者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互补性。[9]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可持续发展强调二者和谐一致,肯定双方相互的价值和权利。主张人类在追求发展权的同时,必须始终保持与自然的和谐与互利关系,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的可持续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应当以人与自然和谐的方式来实现,而不能以耗竭资源、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方式来实现。
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环境伦理学相结合形成的一种新型的环境伦理理论,它对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进行了整合与扬弃,形成了超越两者,包容性更强、内容更丰富、体系更完善的伦理体系。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在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价值观方面与环境整体主义是一致的,不同之处在于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基础上,更承认人类对自然的保护作用和道德人的责任,以及对一定社会中人类行为的环境道德规范进行研究。对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采取了一种整合的态度,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生态文明理念所倡导的人与自然的平等,尊重自然的权利,此理念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发展、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生态文明理念体现最为深刻的是深层生态学的“生态利益中心主义”。其代表人物奈斯认为,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现有的社会机制、人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因此,必须对人的价值观念和现行的社会体制进行根本改造,把人和社会融入自然,使之成为一个整体,才能解决生态危机和生存危机。生态文明要求不仅人是主体,自然也是主体;不仅人有价值,自然也有价值;不仅人有主动性,自然也有主动性;不仅人依靠自然,所有生命都依靠自然。因而人类要尊重生命和自然界,人与其他生命共享一个地球。生态文明理念并不是要求人们消极地对待自然,面对自然无所作为,而是强调在产业发展、经济增长、改变消费模式的进程中,尽最大可能积极主动地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在这种背景下可持发展的生态文明环境伦理观体现了它的终极目的,确立了生态本位主义的立法目的理念。
具有生态伦理理念基础的现代环境法,是基于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扬弃,基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认识,特别是对自然价值与权利的新认知。注重对生态系统全过程的整体保护,强调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并重,是一种“革命性的价值变迁”的环境法,其试图从根本衡平时代利益,解决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由于可持续发展是在现有国际关系原则框架内达成的共识,它的基本思想不仅已为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而且也被世界广大公众所接受。所以,在当前环境伦理体系尚未获得统一的情况下,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可以提供较大的空间,容纳不同的环境伦理学说,在不同层面上起到指导人类保护环境实践活动的作用。
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观研究人与环境的关系,要关心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环境问题的产生是由于人类粗暴地对待自然界的结果。因此,环境问题的治理首先要从提高人类自身的素质做起,人类要对自己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加以反省,尊重与善待自然。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与活动的场所,同时还是给人类提供各种资源,可供人类使用和利用的对象。但自然环境作为人类与之打交道的客体,并不是完全被动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在自然界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一方面是自然环境决定人,这是人的自然化;另一方面是人决定自然,这是自然的人化,也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是有理性、重感情的动物,决不会听任人的主观意志和环境的自然规律各行其是。人类能够主动地发现社会自身以及社会与自然之间的不平衡,并主动地进行调整使之实现平衡” [10] 。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观正是实现这种平衡的一个支点,是人类现实利益与理性智慧、科学精神与道德精神的结合。因而对自然生态价值的认识与承认导致了人类对它的责任和义务,人类要控制和制止对环境的破坏,防止自然生态的恶化;还要保护和爱护自然,为自然生态的组织进化和达到新的动态平衡创造并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现行《环境保护法》在立法的指导思想上仍为传统伦理观所左右,人本主义的———与现代环境伦理观和地球生物圈中心主义相对立———传统法律伦理观仍然在立法者的头脑中占据着统治地位,即环境立法在立法者的理念里
仅仅是作为促进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一种方法,确切地说它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方法而已,或者说它仅仅是一种浅层的环境主义。[11]当代环境法的发展也应当把这种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一致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作为理论基础,在法律制度的设定上做到既保障人对自然的合理利用,又重视人对自然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环境整体的可持续的标准对环境立法进行调整,现行环境法并没有明确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与资源立法的指导思想。不仅是环境保护基本法存在这样的问题,其他一些环境立法也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伦理观的要求。为改变这种状况,应遵循环境伦理维护生态的长远利益,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