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已进入创建工作全面部署阶段,并成立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针对创建的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指导我县园林城市建设。
城市规划是各项建设的“龙头”,是建设的依据,规划是否合理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关键。2011年,我县要组织编制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包括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早日形成城市绿地与外围绿地相融合、城市公园绿地与风景区绿地相补充、新区绿地与旧区绿地相结合,融“山、城、海、岛”为一体,拥有优质人居环境、系统完善、功能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安博体育。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城市绿化的“绿线”管理制度,加强绿化建设监督管理。
大力开展公共绿地建设,加快如洞头望海楼、海西湖、五岛沿线安博体育、环岛沿线、燕子山公园、东屏公园二期、海滨公园二期、街心公园等公共绿地建设。实行庭院绿化,充分挖掘单位庭院潜力增加绿地面积,2011年计划30%以上单位达到“园林单位”标准,力争到2012年内60%以上的单位实现绿化达标。实行居住区绿化,使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25%,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30%。实行道路绿化,新建城市主干道、景观大道两侧,布置不少于20米的街旁绿地,在老城更新改造中,按服务半径400米标准尽量规划建设一些街道广场绿地和沿街小游园。建设生产绿地,实现城市生产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加强对现有文物古迹的保护和管理,展现我县人文、历史景观。重点做好洞头望海楼、海西湖生态园林景观建设,提升五岛沿线、环岛沿线城市景观绿廊品质,将绿地楔入城市内部,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建设具有海岛特色的海上花园生态园林城市。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建立完善古树名木管理档案,积极采取古树复壮、病虫害防治等保护工作。加强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创建视觉效果良好、整洁美观的市容市貌。
扎实开展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防护绿地和快速通道绿廊,落实维护管理措施,缓解城市热岛效应。采取综合整治的有效措施园林建设,治理垃圾、污水、大气污染、地表水环境,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率60%以上,确保城市环境“山青、水畅、气爽、地绿”。
目前我县许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明显滞后,今后要加快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满足广大市民工作生活需要,使燃气普及率达到40%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10辆(标台)以上,出行率不低于15%,城市主次干道照明装置率达100%,亮灯率达98%以上;用水普及率96%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98%;道路机械清扫率3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
加强绿化管理,理顺管理机制,提高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水平,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洞头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对违反法律、法规侵占绿地、任意砍伐树木、损坏绿地、违章搭建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和严格处理,巩固绿化成果,确保城市各类绿地树木花草生长良好、设施完善、环境优美。
提高园林绿化水平,除了数量还要有质量。要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向规划设计要水平、出精品;突出植物景观,向优秀植物材料要水平、出精品;加强建筑、雕塑等园林要素的建设,向亭台楼阁要水平、出精品,使洞头创建园林城市充分展示“海岛”优势和悠久的人文、历史内涵,创出洞头地方特色。
人民城市人民建,创建园林靠大家。要动员各单位和居民个人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推行实施“认建、认养、认管”为主要内容的“三认”工作,做到人人参与城市绿化建设。
同时,要积极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参与度,并通过努力使城市每年全民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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